[文化]家庭形式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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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广大乡村最常见的是核心家庭,即完成了婚礼(有些也许极简单)的一对男女及其子女组成的家庭。也存在三世同堂或四世同堂的扩大家庭。由于目前婚龄和育龄推迟,五世同堂已极罕见。
典型的核心家庭中,家庭成员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山西大部分地区,丈夫负责家里的重体力劳动,如耕种、挑水、修缮住宅、出外打工及做买卖等,他的劳动成为家庭收人的主要来源。山西人一般称丈夫为“掌柜的”、“当家的”。妻子则操持家务,如做饭、做针线、喂养猪羊及家禽、照顾孩子等。过去,一般妇女还要纺线织布,裁衣纳鞋。农忙时,除了将饭送到地头,也要下地帮忙,平日碾米、磨面也都是妻子的活计。总之家里的一切杂事都由妻子来操持,故而被称为“内当家”。这种夫妻分工,具体地体现了农耕文化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
显然,家中的男孩要随父亲学习各种农活技能,父亲也会时常督促孩子的学习。在山区,当男孩长到十五岁左右,除承担父亲的部分劳动外,还要负责打柴、牧牛羊等;女孩则分担母亲的家务,向母亲求教女红和做饭的本领,为日后出嫁操持家务做准备。
子女成人后,便要为其择偶。这时母亲便会四出活动,与媒婆联系。结婚所需费用往往也是家庭日常生活所节余下的。
人们评论一家庭的好与坏、兴旺与衰败,往往是从丈夫是否善于创收、妻子是否善于持家的角度着眼的。
扩大家庭因多了一代人,分工则略有不同。较小规模的是一对夫妻与其长子夫妻及长子的子女共同生活。晋北有与少子夫妻及少子的子女构成家庭,这与蒙古族少子守灶(即守家)的习俗影响有关。这种家庭除了核心家庭的功能外,所具有的最大功能就是解决了养老问题。通常赡养老人的费用由几个儿子共同承担,但实际侍奉老人的便是这个守家的儿子。在典型的核心家庭中,儿子一结婚,便分家另过,到了丧失劳动能力后,便由几个儿子轮流供养,往往带来许多问题。曾有报道,吕梁地区一老人由三个儿子供养,在每个儿子家住一个月,如遇一月三十一天时,最后一天老人往往饿肚子。
婆媳生活在一起,便常有矛盾发生,几乎所有的乡规村约中都有解决婆媳问题一条。乡村中评价一个女人是否贤惠,处理婆媳关系成功与否是最重要的标准之一。但同时,婆婆又能分担部分家务,如做饭、照顾孩子等。在乡间,经常可以看到祖母领着孙子或孙女,边做针线,边与邻里谈天的场面。
长子夫妻与父母同住,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分担养育弟妹的费用。弟弟们成年后结婚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故而乡村中便有“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的俗语。但处理不好,便会带来妯娌之间、姑嫂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些纠纷是乡村中极为头痛的事情。
扩大家庭还有一种形式,夫妻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又无收继儿子的机会,便采取招女婿进门的办法。一来可保持家族香火不断,二来有人为自己养老送终。这种招女婿,俗称“倒插门”,过去多半要改姓岳父的姓,承担家庭中长子的义务,子女也随女方的姓。人们一般看不起“倒插门”女婿,男方若非万不得已,也不愿结这门亲事。即使在今日的城市里,夫妻婚后无房,住男家似乎是天经地义,而若住到女方家,不仅有损自尊心,就是女方家以及亲朋好友也多半看不起女婿。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今已罕见,但这种多偶婚的家庭仍然变相存在。在山西某些偏远地区,妻子久病或不育,常被迫与丈夫结束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而容忍丈夫再娶一妻,但实际仍在这个家庭中生活,这个家庭对她依然有义务,再娶之妻与她以姐妹相称。另一种形式相反,丈夫久病或缺少承担养家能力,妻子则另招一男人进家,承担养家义务,俗称这一男子为“拉边套”(原意指马车中非驾辕之马)。丈夫称拉边套者为“他舅”,或“他叔”,以便确定这种尴尬的地位。充当拉边套者多为外地人。上述两种情况,都是事实上的多偶婚,一般都在得到族人或村民的同意或默认后才行。这类家庭比一般家庭多了一层关系,即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子女之间的关系,这些子女们对两个母亲或两个父亲的称呼都一样。拉边套者所生子女往往也随真正丈夫的姓,只是他们的地位较为低下。
节选自山西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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