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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布的情况,2017年第四季度,长治、忻州、阳泉三个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前三,指数分别为0.824、0.814、0.720,大同排名最差,指数为0.367。临汾、吕梁、运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最大,大同改善最小。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排名较低的城市加强水污染防治,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扭转被动局面。(程) 部分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通报2017年第4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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