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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农民工因流动性强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局面已经结束 6月28日,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报告称,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就业的农民工将被强制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今后将严格查处“未投保先开工”、“只施工不投保”等违法建筑行为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责令停工整顿 农民工参加保险是建筑 的必要条件。相关规定很明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预算中单独收取工伤保险费,并按照参加工程工伤保险的缴费方式计算工程的工伤保险费,计入工程总造价预算。 【/h/】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参与投标,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予以说明,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向总承包商或工程标段合同承包商一次性支付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 【/h/】为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发放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手续时,应将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必要条件之一 未提交工伤保险证明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不予批准(备案)开工报告。也就是说,农民工的参与是施工许可的必要条件 简化工伤认定程序 为了维护农民工权益,方便农民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条例明确要求简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其中,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职工资格认定,并按规定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工伤保险期限内的工伤,如果工作期限(含保修期)仍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按月领取1-4级工伤保险待遇并供养亲属的劳动者,不受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限的限制,其工伤保险待遇长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期间,工伤职工5至10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短期就业农民工也要参加保险 新规定明确,我省将全面启动交通等行业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动所有新开工和在建工程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有效保障各类建设项目就业农民工权益。 其中,交通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的办法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办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短期农民工,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或工程招标段参加工伤保险 【/h/】工伤费率的计算是有规则的[/h/】在缴费方式和费率方面,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应当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础,按照统筹地区建筑企业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新开工项目,按工程总造价(工程合同价和追加合同价)的10%-20%按统筹地区施工企业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以参加工伤保险为单位的在建工程,按照新开工工程的收费方式计算工伤保险费,然后以此为基数乘以剩余工期进度比(剩余工期天数/总工期天数)计算支付剩余工程的工伤保险费 【/h/】此外,工伤保险期限自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建设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 如果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完成,可以根据需要延期 (周梅)

来源:山西时报网

标题:[要闻]山西民生新规:农民工没保险?这些项目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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